冒充伪劣之食物 典型案例有四起

  洛阳市市场监视办理局相关担任人强调,此次集中整治步履彰显了市场监管部分对农村食物平安范畴违法行为“零”的果断决心。全市市场监管系统将持续加管执度,连结高压态势,建牢农村食物平安防地。同时呼吁泛博消费者提高防备认识,积极通过12315等渠道举报违法线索,配合平安安心的农村食物消费。

  2025年3月26日,宜阳县市场监视办理局结合机关正在该县城乡接合部端掉一违法肉成品加工。法律人员现场查获标注“梅花鹿”字样的肉类251袋(共462公斤)、生猪肉476公斤及未利用的 “梅花鹿”包拆袋1244个,就地节制许某某等3名涉案人员。

  (柴占阳 陈翔)持续净化农村食物市场,处理群众反映强烈的食物平安问题,切实守护泛博农村消费者“舌尖上的平安”取权益,洛阳市市场监视办理局本年以来组织全市系统深切开展农村冒充伪劣食物集中整治步履,为强化警示教育,现发布四起具有代表性的典型案例?。

  2025年2月7日,嵩县市场监视办理局查抄发觉某超市发卖无任何标签的食物。该超市既无法供给相关发卖记实,也未能履行进货检验权利,无法申明食物来历。其行为同时违反《食物平安法》第三十四条(出产运营无标签食物)及第五十(进货检验权利)。嵩县局根据该法第一百二十五条和第一百二十六条相关,依法对当事人进行了惩罚。

  2025年4月11日,孟津区市场监视办理局正在对辖区某食物公司查抄时,于其外包间发觉5种内容虚假的食物标签。该公司行为违反《食物平安法》第七十一条关于标签实正在性的。根据该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监管部分依法做出行政惩罚:违法食物及标签、违法所得4675元,并处18500元罚款。

  经查,当事人供认其从肉联厂购入猪肉后,假充鹿肉进行发卖。案件已依法移送机一步侦办。